2021 年 6 月 7 日,Retraction Watch 发文《PNAS bans author for refusing to share algae strain》,报导了 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PNAS)因已宣布的研讨论文的通讯作者回绝与其他研讨人员同享菌株信息,对该研讨论文刊登了一则“Editorial Expression of Concern”,恐引发对该文的撤稿,一起,该通讯作者已被制止三年内向 PNAS 投稿。

PNAS 主编 May Berenbaum 告诉 Retraction Watch:“咱们收到了一位研讨人员的消息,他要求作者供给骤变菌株,但遭到回绝。咱们随后与作者联系,他们仍回绝同享资料,这违反了咱们的方针——作者须根据合格研讨人员的要求当即供给相应的研讨资料,以供他们运用,不恪守以上规矩者,其以后将被阻挠在 PNAS 上宣布论文。该文的通讯作者已被制止三年内向 PNAS 投稿。”
此番 PNAS 制裁,针对的是 2018 年 4 月宣布的研讨论文《New class of tranion factors controls flagellar assembly by recruiting RNA polymerase II in Chlamydomonas》(衣藻中通过招募 RNA 聚合酶 II 控制纤毛拼装新的转录因子)研讨论文,该文的通讯作者为江汉大学的胡长峰教授,共同通讯作者为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和江汉大学特聘教授章伟雄教授。据 Clarivate Analytics 的 Web of Science 数据显现,该论文已被引证 3 次。

而因为回绝同享骤变菌株信息,在该文的期刊页面已显现“Editorial Expression of Concern”(上图所示),其内容为:
“咱们最近了解到,自 2019 年以来,因为正在进行的研讨,作者没有将上述文章中描绘的骤变菌株同享给合格的研讨人员。这违反了 PNAS 编辑部的方针,咱们发布此声明以提醒读者:PNAS 作者有必要保证其宣布论文中描绘的一切共同的试剂,可供合格的研讨人员运用,且在提交稿件时,向编辑部披露对资料同享的任何限 制。”
(https://www.pnas.org/authors/editorial-and-journal-policies#materials-and-data-availability)
PNAS 主编 May Berenbaum 弥补道:该论文的另一位通讯作者已表示,这些菌株是在胡长峰团队的实验室中出产的,故只制裁胡长峰一人,制止其三年内向 PNAS 投稿。

(胡长峰教授,图源:江汉大学)
截止发稿日,胡长峰团队并未向 PNAS 供给骤变菌株信息,也没有回应 Retraction Watch 的置评恳求。
事实上,在 PNAS 的编辑部和期刊方针的 Materials and Data Availability 部分,关于研讨论文触及的不同品种的资料已作出相应的可用性要求。

其间,针对论文触及的共同资料(如克隆的 DNA、抗体、细菌、动物或植物细胞和病毒),需做到:作者须根据合格研讨人员的要求当即供给相应的研讨资料,以供他们运用,不恪守以上规矩者,其以后将被阻挠在 PNAS 上宣布论文。
此番因回绝同享菌株信息的制裁并非首例。2010 年,PNAS 编辑部因作者以专利维护和知识产权的原因回绝同享菌株信息,故对其 2003 年宣布的论文宣布了 Editorial Expression of Concern,并做出了相应的制裁。

无独有偶,据笔者查阅的资料显现,胡长峰团队基于这篇 PNAS 文章,已申请到 8 项专利,分别为:
莱茵衣藻 RFC1 基因在调控衣藻镉耐受性中使用
莱茵衣藻 g3280.t2 基因在调控衣藻镉耐受性中使用
莱茵衣藻 KCN4 基因在调控衣藻镉耐受性中使用
莱茵衣藻 LRR 基因在调控衣藻镉耐受性中使用
莱茵衣藻 TRIP12 基因在调控衣藻镉耐受性中使用
莱茵衣藻 Cre03.g157400.t1.2 基因在调控衣藻镉耐受性中使用
莱茵衣藻 Cre01.g046237.t1.1 基因在调控衣藻镉耐受性中使用
莱茵衣藻 VMPL1 基因在调控衣藻镉耐受性中使用
(数据源自:江汉大学)

(8 项专利中的一项,截图源自国家知识产权局)
此番对同享骤变菌株信息的回绝而引发的制裁,其背后 也是出于专利维护的考虑?
此外,虽然宣布相应的 Editorial Expression of Concern,截止发稿日,PNAS 并没有撤回 2003 年宣布的那篇文章。那么,此番制裁触及的论文会相同吗?
在 Retraction Watch 刊登该文后,文章底部也有着不少评论,主要触及PNAS 编辑部方针的优化、同享研讨资料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制裁计划的力度,其间,关于同享研讨资料引发的争议最大。
有网友以为,同享研讨论文的研讨资料,尤其是关键资料,必定程度上,意味着抛弃该研讨的一切专有权 。一起,向任何自称“qualified”(有资质)的研讨人员供给研讨资料,尤其是供给给正在研讨这个范畴或问题的研讨人员,若后续被抢先一步宣布正在研讨的成果, 作者的权益和研讨被抢发的风险该怎么处理,这都是需要被考虑的。
而持拥护 PNAS 定见的网友以为:一方面,作为最大的研讨资金来源之一的美国国立卫生研讨院(NIH)也提出了相似的要求:“NIH 以为,受 NIH 资助的所发展出来的共同研讨资源,其同享是进步研讨价值和进一步推进研讨的重要手段。当利用 NIH 资金开发的资源以及相关的研讨成果宣布或供给给 NIH 时,让科学界内合格的个人可以随时取得用于研讨意图的成果,这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PNAS 作为科学期刊,其方针并无过分严苛,亦没有让作者抛弃除同意与别人同享之外的任何东西,而这恰恰是能体现科学的可重复性的重要行动。
固然,研讨布景、学术阅历等方面的差异,会影响对这个行动持有的观点,致使呈现观点上的不一致。PNAS 此举,各位觉得呢,合理 or 不合理?欢迎在文后留言!